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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4]9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试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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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9:20:40
信息简介: 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完税凭证开具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认真设计制定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式样和使用方法,并报总局备案;注意总结试点经验,妥善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开展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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