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税[2004]1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土地权属转移不征契税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税[2004]1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土地权属转移不征契税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09:19:49
信息简介: 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所属华宇威宏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G03315-1、G03316-1(1)、G03609-25、603316-1(2))土地使用权转移至万科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的资产划转,根据《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规定,不应征收契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