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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大税政外[1994]100号 大连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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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09:09:51 |
| 信息简介: | 记载资金的帐簿,1994年1月11日以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的,就其增加碌分贴花。若企业采用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可按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价换算为人民币后,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