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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税政外[1994]206号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期初库存已征税款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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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9:09:46
信息简介: 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税负没有增加的,其期初库存已征税款,按《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计算和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19号和本通知第一、二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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