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大税政外[1994]205号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加工、装配出口征免增值税、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大税政外[1994]205号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加工、装配出口征免增值税、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09:09:46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39号文件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用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后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另一承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再加工、装配出口的,可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加工、装配出口征免工商统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2]146号文件精神办理,免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