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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地税二[1995]4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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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9:09:41
信息简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87号文件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为此,经协商,从一九九五年二月一日起,市国税局系统不再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集贸市场、个体业户除外),由市地税局系统负责直接征收。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新条例公布之前,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仍然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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