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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大国税发[1995]37号 大连国税局转发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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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09:09:38 |
| 信息简介: | 对企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连续生产汽车轮胎;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在计征消费税时,允许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汽车轮胎和摩托车的买价或已纳消费税税款计征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