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函[2004]13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新大洲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过户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函[2004]13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新大洲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过户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3 09:01:48
信息简介: 经审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海南省农垦总公司持有的新大洲股份有限公司24877008股法人股股权的行为,符合(财税[2001]10号)和(国税发[2002]94号)规定的免税范围,同意对该项股权的受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出让方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应依法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