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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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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8:59:36
信息简介: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或核准的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海关予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处理、进口货物收货人重新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计算滞报金起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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