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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2005]1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增加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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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08:59:24 |
| 信息简介: | 从2004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新增加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或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由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汇总(合并)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