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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5]4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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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8:56:43
信息简介: 目前,管理部门审核检查中确定属于第二类一般性违规问题的处理属于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范围,相关的补税、加收滞纳金以及罚款可使用《税收缴款税》。在处理过程中,管理部门需要使用的其他文书,如《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书,已经包括在即将下发的税收执法文书样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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