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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11]4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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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8:52:12
信息简介: 餐饮、食品加工单位及家庭产生的不允许食用的动植物油脂。主要包括泔水油、煎炸废弃油、地沟油和抽油烟机凝析油等。利用动物屠宰分割和皮革加工修削的废弃物处理提炼的油脂,以及肉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食用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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