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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11]3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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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8:51:25
信息简介: 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附件《相关股息税率低于或高于10%协定一览表》补充如下:与文莱协定股息税率为5%;与尼日利亚协定股息税率为7.5%;与澳大利亚协定股息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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