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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15]53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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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8:47:01
信息简介: 自 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稀土、钨、钼价格调节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全面清理规范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项目,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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