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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商企注字[2015]65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 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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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8:45:54
信息简介: 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时,要在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栏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取得相关许可文件、证件的,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文件、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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