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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保监发[2015]6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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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8:43:20
信息简介: 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经报我会备案,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比例达到30%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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