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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房[2015]12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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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8:40:46
信息简介: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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