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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地税四[1998]26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当前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中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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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8:27:09
信息简介: 按现行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只有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或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从事个体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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