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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交办运[2016]143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网信办秘书局 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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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07:56:57 |
| 信息简介: |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的规定,为优化服务、规范操作,方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者,现将网约车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