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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税总办发[2016]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发票认证”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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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07:54:11 |
| 信息简介: | 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分类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税务总局调整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发票认证”事项的内容,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