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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9号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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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07:42:53
信息简介: 企业选择向进境地海关申报的,按照现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需要查验的,应当在进境口岸实施查验。企业在进境口岸完成申报手续后,其货物可自行运输至特殊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主管海关凭相应的进境备案清单或进口报关单信息办理卡口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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