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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会[2016]1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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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07:28:51 |
| 信息简介: |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