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青政办[2025]2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青政办[2025]2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1 10:06:22
信息简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由职工个人(含退休、退职人员)缴纳。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