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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建金[2016]23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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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06:12:12 |
| 信息简介: |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认真核实职工数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职工,出具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使用证明)。对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含异地贷款) 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出具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