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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680号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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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22:46:16 |
| 信息简介: | 自2023年7月17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林草局公告第50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调整后〈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农办外〔2022〕1号)同日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