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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署监二[1992]284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南非中国研究中心”有关海关待遇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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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9:53
信息简介: “中心”运进办公用品,享受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及其家属托运、邮寄进境自用物品和其他人员运进安家物品,均需填写“进口办公用品申请表”或“进口自用物品申请表”,向北京海关办理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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