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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发[1992]860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税率、贵重产品准予退税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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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9:12
信息简介: 国税发[1992]79号通知规定,生产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出口的高税率和贵重产品准予退税,是指委托所有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出口均予退税,并非单指委托附表所列的企业出口方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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