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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综字[1992]106号 财政部印发《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财政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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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9:03
信息简介: 各企业和事业单位自管住房提取的折旧。经财政部门核定,企业从缴纳“两金”后的留利中提取的住房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从缴纳“两金”后的预算外收入中提取的住房资金。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缴存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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