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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法字[1994]53号 财政部关于执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确定旅行社应纳税营业额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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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7:38
信息简介: 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过去有关法规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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