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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1994]9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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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6:48
信息简介: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对铸锻件产品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鉴于铸、锻行业的特殊性和经营现状,对本通知附件所列136家铸、锻企业生产销售的用于生产机器机械的商品铸锻件,在1995年底以前实行增值税先按法规征收,后按实际纳税额返还50%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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