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预字[1995]27号 财政部关于下达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预字[1995]27号 财政部关于下达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6:19
信息简介: 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执行收费和罚没的机构(简称执收执罚单位,下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收费或罚款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性收费票据和罚款票据(中央主管部门应使用财政部认可的票据,地方主管部门应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票据),并按要求的内容认真填写。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