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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经[1995]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单位所有的复函[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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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6:15
信息简介: 你省九江市庐山区虞家河乡大桥村第十一组的土地被全部征用后,虞家河乡人民政府将部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乡、村两级按3∶7比例留用,并将该费用于扶助、开办乡属企业的做法与上述规定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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