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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流一函[1995]2号 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一司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包装的质量标准和验收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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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5:51
信息简介: 专用发票监制章应在表格上方居中位置;无色荧光标记“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在价税合计栏及备注栏内居中位置。两侧分别为防伪团花各一枚。代码为10位,号码为8位。所有数码印刷无白号、脏号、重号及错号,无字体变形及蹦号错位不超过二分之一,号码顺序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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