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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外函[1995]29号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印发国税发[1995]45号文有关问题举例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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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4:56
信息简介: 1995年,乙企业承包甲企业经营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所得为150万,按照合同规定,1995年甲企业取得返还收益是100万元,根据045号文件的规定,应按数额高者,计算缴纳甲企业的所得税,因此,1995年度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为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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