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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税字[1995]6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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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22:03:21 |
| 信息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以下简称税法 ) 第四条第二款所说的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储蓄存款利息 , 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和保值贴补率计算的利息额。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超过上述利息额支付给储户的部分,不管是以利息, 奖金还是以其他名义支付, 均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利息所得,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