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函[1995]4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地税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使用票据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函[1995]4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地税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使用票据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2:52
信息简介: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向客户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是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对其所使用的收费凭证应纳入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范围。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