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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发[1995]1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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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2:02
信息简介: 特邀监察员不脱离其所在工作岗位,工资、奖金、福利等由所在单位负责。在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工作时,可根据有关法规给予补贴。对履行特邀监察员职责成绩突出、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特邀监察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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