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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文字轨[1995]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河道采砂应否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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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1:54
信息简介: 国务院1994年4月1日颁布施行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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