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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发[1995]6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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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2:00:23
信息简介: “《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中的‘融资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审批管理体制不相适应。对此,经研究,现明确如下:对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也按融资祖赁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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