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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综字[199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两金”清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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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58:35
信息简介: 除实行集中缴库的单位,如交通、民航、铁道、军工、邮电等部门仍执行原办法外,对1996年各地清欠上来的“两金”收入,不分隶属关系,一律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的办法,即上缴中央财政50%,地方财政留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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