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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996]政联字第9号 民政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关于贯彻执行[94]财社字第1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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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56:51
信息简介: 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的护理费标准,从1995年7月起,按照〔1995〕后财字第198号文件规定执行。享受护理费的条件,仍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卫生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干部退休安置中几个问题的通知》(〔1993〕政联字第6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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