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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明电[1996]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部分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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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56:46
信息简介: 十万元版专用发票的改版方法和要求仍按我局国税明电[1995]33号文件规定执行。印章的规格、字号由各省自行确定。更改后的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只限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使用,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无效,并一律在票面空白处加盖“省(市、区)内使用出省无效”字样的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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