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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1997]4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四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所得税待遇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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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21:55:59 |
| 信息简介: | 你局《关于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四家中外合作企业申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津国税二[1997]53号)收悉。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天津天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四家公司)是由四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富利国际有限公司、永和集团有限公司、旭念有限公司、显发环宇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市公路建设发展公司投资组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