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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甬税二[1994]553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国有农口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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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21:54:05 |
| 信息简介: |
经批准执行财务包干政策的农口企业,其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以及各类挂靠包干企业的单位或虽经批准的财务上采用“一脚踢”承包的企业均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