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企[2001]251号 财政部关于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开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企[2001]251号 财政部关于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开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21:53:18
信息简介: 凡是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法规的销售或者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可以按其所取得的各类收益不超过2%的比例,在管理费用中据实列支必要的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取得的各类收益,包括投资收益、期货收益、代购代销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