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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1]2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所属单位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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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52:51
信息简介: 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新设立的国电东北公司长春超高压局、国电东北公司哈尔滨超高压局、国电东北公司齐齐哈尔超高压局、国电东北公司沈阳超高压局、国电东北公司锦州超高压局等5个单位,为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的内部核算单位,由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东北公司暂不执行国税发[2001]1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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