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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1]3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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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49:23
信息简介: 自2000年6月1日起,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进口或国内生产豆粕,均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其它粕类属于免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已征收入库的税款做退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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