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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1]6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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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48:37
信息简介: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在组建过程中,承受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以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的部分土地、房屋权属,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在该公司成为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后,其下属各分公司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是根据工商变更登记而进行的相关变更登记,不发生权属转移,不涉及契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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