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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函[2001]6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审计署关于咨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问题的函》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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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47:55
信息简介: 地方税务机关实施“高开低征”或者“开大征小”等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五 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的,对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刑法有关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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