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税[2001]20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棉纱棉布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税[2001]20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棉纱棉布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21:46:13
信息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棉纱、棉布的出口退税率由15%提高到17%。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棉纱、棉布及其制品的范围包括目前海关税则第6类30章、第11类52章、58章、60章至63章中的棉纱、棉布及其制品。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